情海狂花 ( 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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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的一连串邪门的事。他认为的衰人就是犯下杀人嫌疑的

    同乡青年巴安国,因为那名受害者不幸蒙主宠召了。

    这下案子闹得更大了。

    高森既然认为他是衰人,那显然他也认为他不是凶手罗!从他所发的新闻稿

    中的确可嗅出这股意味,因此主任可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主任认为他的出发点有问题,先设定了那青年是同乡的角色,以致对案情的

    分析出现偏颇现象,未能达到新闻记者最起码的持平精神。

    「修改一下再发吧!」主任将他稿子扔了回来。

    高森没有坚持,主任的论调也没有错。于是,他将新闻稿叙述案情疑点的重

    心放在那把凶刀上。

    凶刀上确实有巴安国清晰的指纹,况且逮着他时,那把刀也是在他怀里搜出

    来的,最直接的分析,他列为首要凶嫌是无疑的;不过据调查,那把刀并非巴安

    国所拥有,那么是在混战中有人塞给他的?还是在挥刀之人伤人后才塞给他欲嫁

    祸的呢?这才是关键。

    高森再次来到县警察局,直接找他熟悉的一位刑警;此人姓钱,是平地人。

    「凶刀上还有没有其他人的指纹?」他开门见山问。

    「有。」钱刑警也很干脆:「可是不清晰,查不出是谁的。」

    「反正可以证明这把刀不只他摸过就是。」

    「那又怎样?就能证明人不是他杀的吗?」

    「刑警大人……」高森故作莞尔:「我的意思是,至少不能肯定是巴安国杀

    的。」

    「废话,这我们当然知道,而且要把全案弄个水落石出,就得找到给他刀的

    那小伙子,也就是刀的主人。」钱刑警拍拍高森续道:「你哟,别陷得太深。」

    这意思他当然明瞭,却仍追问下去:「刀的主人查出来没有?」

    「只知道绰号而已。」钱刑警蹙眉道:「他们叫他作通仔,北部下来的,十

    八、九岁,还没有当兵,左臂刺有一裸体女人,就问出来这些。」

    「现在的孩子…」高森不禁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「敢随身携带刀械的,绝非善类。像他那般年纪,若是初次犯案,恐怕就如

    大海捞针了。」

    「那巴安国可惨了。」

    「这要怪你。」他这一句话搞得高森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「为什么?」

    「你是「太阳出来」啊!大头目为什么没教好你的子民?你真该重责二十大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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